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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重慶晨報訊 (記者 王梓涵)滅火器過保質期,不僅影響撲滅大火,甚至存在爆炸危險。近日,渝中區消防支隊執法人員查獲一批過期滅火器,最久的甚至過期6年。昨天,他們還做了一個試驗,用過期滅火器滅火,完全無用。
  渝中區消防支隊防火處防火監督參謀鄭炫昨天介紹,這批過期滅火器主要集中在一些老舊小區、以及公共建築的地下室內。物管經費不足,消防意識不足,導致滅火器未能及時更換。
  他表示,針對這些存在問題的老舊小區、公共建築,執法人員將會下發法律文書,責令物管限期整改。如未整改,將作出行政處罰。
  昨日,渝中區較場口消防中隊官兵還進行了一個實驗。在一個鐵桶內放一些廢舊紙張以及500毫升汽油,消防官兵點燃後,分別用一個未過期和兩個已過期的滅火器進行滅火,未過期的滅火器,站在距離起火點2米遠的地方滅火,僅用時2秒54。
  另兩個過期滅火器,無論官兵如何按壓把手,膠管就是噴不出乾粉,均無法滅火。
  較場口消防中隊指導員李爽提醒市民,在使用滅火器時,務必註意滅火器是否過期。壓力表的三個區域里,綠色為正常,紅色為沒有壓力,黃色則為壓力過高。
  “壓力表指針位於黃色時,最好不要使用。”李爽說,雖然可以正常噴射,但是存在爆炸危險。  (原標題:渝中消防查獲一批過期滅火器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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